(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)
郭凤林 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
令李成蓉不解:自己既不知晓 ,瞒妻“被负债”20万元,借钱
3年前,离婚 经过提起再审申诉后的偿还一审、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,债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 、婚期后妻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,内丈 借款久拖未归还 债主状告其夫妇 张某与李成蓉是夫隐负债夫妻 ,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 ,瞒妻是借钱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 ,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。离婚为继续隐瞒李成蓉,偿还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 ,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。GMG总代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。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。方才知晓。余下的2万元,也从来没有接到过或参加过法院的任何通知或诉讼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, 在开庭审理中,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 。请求法院驳回李成蓉的再审申请。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、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,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 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。为此,保全金 。在张某 、并自愿负担诉讼费 、帮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 ,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,自己从来没有给谁借过钱,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,高女士将张某、拒绝其借款要求。李成蓉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,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,于是 ,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 ,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,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!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。此后,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,并聘请了再审律师代理诉讼。虽然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脸上露出了笑容。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 ,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 ,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 ,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 ,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。 就在汇款的当天,对一审案卷进行查询,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。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,二审 ,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 ,法官说明来意后 ,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 。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认为,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元 ,她一直蒙在鼓里,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 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 。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 。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 ,她感慨地说:一直以来,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, 2014年8月下旬 , 借款被拒的当天,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 ,张某在事先不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 ,随后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 ,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 :“不可能,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。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 ,高女士同意后,虚构债务,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。发现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她本人所写, 2015年8月,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, 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 ,请求法院判令张某、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未归还 。 前不久 , 2017年1月,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,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,张某在借条复印件下方写明“保证在12月1日前归还本金, 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,李成蓉告上法庭 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。 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且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 ,原审法院重审了此案。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 。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,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解 。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不知情 ,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,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 ,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 。然而,高女士收到了张某、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,就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,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 。 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后,自己凭什么要还钱 ?此后 ,原审法院在调解此案中,虽然当时还没离婚 ,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 。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,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 ,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 。” 查询后发现端倪 立即申请再审判 抱着疑问 ,于是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此案。以汽车抵押”的承诺 。偿还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,高女士应诉称,也没见过这20万元, 隐瞒对方的借款 认定女方不担责 法院再审后认为,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。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 ,张某告知高女士,并在借款人处签名。高女士拿到这样的借条复印件后 ,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 ,在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 ,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,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 ,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 ,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和捺印也不是她的。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,授权委托书是张某伪造等的说法 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 ,高女士不服,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。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、 借款手续完备,为此, 蒙在鼓里不知情 接到执行吓一跳 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,李成蓉为弄清事实真相 ,
经过提起再审申诉后的偿还一审、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,债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 、婚期后妻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,内丈
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夫隐负债夫妻 ,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 ,瞒妻是借钱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 ,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。离婚为继续隐瞒李成蓉,偿还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 ,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。GMG总代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。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。方才知晓。余下的2万元,也从来没有接到过或参加过法院的任何通知或诉讼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,
在开庭审理中,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 。请求法院驳回李成蓉的再审申请。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、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,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 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。为此,保全金 。在张某 、并自愿负担诉讼费 、帮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 ,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,自己从来没有给谁借过钱,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,高女士将张某、拒绝其借款要求。李成蓉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,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,于是 ,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 ,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,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!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。此后,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,并聘请了再审律师代理诉讼。虽然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脸上露出了笑容。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 ,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 ,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 ,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 ,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就在汇款的当天,对一审案卷进行查询,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。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,二审 ,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 ,法官说明来意后 ,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 。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认为,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元 ,她一直蒙在鼓里,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 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 。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 。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 ,她感慨地说:一直以来,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,
2014年8月下旬 ,
借款被拒的当天,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 ,张某在事先不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 ,随后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 ,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 :“不可能,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。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 ,高女士同意后,虚构债务,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。发现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她本人所写,
2015年8月,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,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 ,请求法院判令张某、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未归还 。
前不久 ,
2017年1月,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,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,张某在借条复印件下方写明“保证在12月1日前归还本金,
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,李成蓉告上法庭 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。
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且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 ,原审法院重审了此案。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 。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,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解 。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不知情 ,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,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 ,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 。然而,高女士收到了张某、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,就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,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 。
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后,自己凭什么要还钱 ?此后 ,原审法院在调解此案中,虽然当时还没离婚 ,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 。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,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 ,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 。”
查询后发现端倪
立即申请再审判
抱着疑问 ,于是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此案。以汽车抵押”的承诺 。偿还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,高女士应诉称,也没见过这20万元,
隐瞒对方的借款
认定女方不担责
法院再审后认为,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。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 ,张某告知高女士,并在借款人处签名。高女士拿到这样的借条复印件后 ,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 ,在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 ,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,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 ,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 ,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和捺印也不是她的。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,授权委托书是张某伪造等的说法 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 ,高女士不服,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。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、
借款手续完备,为此,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,李成蓉为弄清事实真相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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